震动人心,耀人眼目。
《隋书·经籍志四》:“谓之天书。字方一丈,八角垂芒,光辉照耀,惊心眩目,虽诸天仙,不能省视。”
惊心眩目作谓语、定语;用于人或事情等。
惊用作人名意指四海扬名、一飞冲天之义;
心用作人名意指忠心、爱心、核心、心思缜密之义;
目用作人名意指有抱负、有志向、目光长远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