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“分庭抗礼”。
《庄子·渔父》:“万乘之主,千乘之君,见夫子未尝不分庭伉礼。”
分庭伉礼作谓语、宾语;用于双方。
分庭抗礼
分用作人名意指明白、明理之义;
庭用作人名意指光明磊落、幸福如意、吉祥富贵之义;
礼用作人名意指对别人尊敬、彬彬有礼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