比喻过分、过头。
高阳《慈禧前传》十:“在恭王自己接见的贺客中,有人说要请大格格出来,以公主的身份,接受叩贺;只这原是足尺加二的趋奉,但正如俗话所说的,‘马屁拍在马脚上’,惹得恭王大为不悦。”
足尺加二作宾语、定语;用于书面语。
足用作人名意指财富、纯洁、精益求精之义;
尺用作人名意指细致入微、成熟稳重、认真之义;
加用作人名意指受益、敏而好学之义;
二用作人名意指幸福、好事成双、家庭美满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