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奇异的事情拍着桌子惊叹。明末凌蒙初有拟话本《初刻拍案惊奇》、《二刻拍案惊奇》。
明末·凌濛初有拟话本《初刻拍案惊奇》、《二刻拍案惊奇》。
拍案惊奇作谓语、定语;用于“令人”后。
更令人拍案惊奇的是:杜诗:‘老妻画纸为棋局,稚子敲针作钓钩’。《人民日报》(海外版)1982.1.2
拍案称奇
惊用作人名意指四海扬名、一飞冲天之义;
奇用作人名意指不凡、聪明、特别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