取:拿;与:给。指商人囤积物资,待时出售以获厚利。
《史记·货殖列传》:“当魏文侯时,李克务尽地力,而白圭乐观时变,故人弃我取,人取我与。”
人取我与作谓语、定语;指待时出售以获厚利。
我们要采取人取我与的方针,及时清理库存
人弃我取
人用作人名意指品德高尚、声名远播、人才之义;
取用作人名意指有理想、进取、成功之义;
与用作人名意指友善、随和、欣赏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