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言语,该说而不说。
浩然《艳阳天》第68章:“马之悦仔细地看着,不哼不哈,心里悬着的那块石头,稳稳地落了下来。”
不哼不哈作谓语、状语;用于蔑视的说法。
熊召政《张居正》第一卷第16回:“张居正每日到内阁当值,不哼不哈。”
不声不响
不用作人名意指不平凡、不一般、特别突出之义;
哈用作人名意指祥瑞、快乐、开朗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