刻:片刻;容:容许;缓:延缓;耽搁。一刻也不容许延缓。形容形势十分紧迫。
清李汝珍《镜花缘》:“胎前产后以及难产各症,不独刻不容缓,并且两命攸关。”
刻不容缓主谓式;作谓语、定语、状语;形容非常紧迫。
胎前产后以及难产各症,不独刻不容缓,并且两命攸关。(清李汝珍《镜花缘》第四十回)
迫不及待、火烧眉毛、迫在眉睫、十万火急
绰绰有余、悠闲自得、待时而动
刻用作人名意指勤奋进取、严于律己、过目不忘之义;
不用作人名意指不平凡、不一般、特别突出之义;
容用作人名意指包容、从容、喜悦、吉祥之义;
缓用作人名意指沉稳、冷静、谦虚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