拱手听从命令。
宋·陈亮《酌古论·马燧》:“三镇平,则淄青之胆破矣。命一辩士持天子之诏往谕之,彼安得不束手听命哉!”
束手听命作谓语、定语;用于处事。
俯首听命
束用作人名意指自律、严于律己之义;
听用作人名意指贤能、能谋善断、足智多谋之义;
命用作人名意指有气度、威严、自强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