众:很多人。大家普遍知道的。
宋朱熹《朱子语类大学三》:“虽十目视十手指众所共知之处,亦自七颠八倒了,更如何地谨独。”
众所共知作谓语、定语、宾语;用于人或事物等。
子声望众所共知,我素识苗甚平善,何敢占骗。清蒲松龄《聊斋志异刘姓》
众所周知
众用作人名意指才华、团结一致、品格高尚之义;
所用作人名意指适应性强、壮志、美满之义;
共用作人名意指团结、谦恭、友善之义;
知用作人名意指有学问、独到见解、聪明、友善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