讽谕之言多,切要之言少。
唐·裴延翰《〈樊川文集〉序》:“然骚人之辞,怨刺愤怼,虽援及君臣教化,而不能拈洽持论;相如、子云,瑰丽诡变,讽多要寡,漫羡无归,不见治乱。”
讽多要寡作宾语、定语;用于文章或说话等。
多用作人名意指正直、博学、才艺、谦虚谨慎之义;
要用作人名意指不同凡响、豁达、前程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