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“面折庭争”。
宋·欧阳修《上范司谏书》:“他日闻有立天子陛下,直辞正色,面争庭论者,必范君也。”
面争庭论作宾语、定语;指为人敢说话。
争用作人名意指坚持到底、有原则、有想法之义;
庭用作人名意指光明磊落、幸福如意、吉祥富贵之义;
论用作人名意指有主见、有见地、有学问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