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不加文饰,保留本旨。
范文澜《中国通史》第三编第一章第五节:“他们首创了弃文存质,保存经意,照原本直译的方法,因而为后来译家所遵守。”
弃文存质作谓语、定语;用于书面语。
文用作人名意指文采、聪明、文静内敛。
存用作人名意指志向远大、自强自立;
质用作人名意指单纯、善良、明辨是非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