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“通前彻后”。
《平妖传》第十一回:“先从左壁上起,将手捻定,通前至后,凡有字处,次等拂过,共一十三张。”
通前至后作定语、状语;用于书面语。
通前澈后、通前彻后
通用作人名意指显贵、尊贵、顺利之义;
前用作人名意指积极进取、勇往直前之义;
至用作人名意指尽善尽美、高尚伟大、有贤德之义;
后用作人名意指高贵、霸气正义、有学问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