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臂:两手反缚;历指:古代拶指的刑罚。象罪犯两手反缚、受拶指的刑罚一般。形容痛苦万状,毫无自由。
《庄子·天地》:“则是罪人交臂历指,而虎豹在于囊槛,亦可以为得矣。”
交臂历指作定语;指受束缚。
章炳麟《国家论》:“‘则是罪人交臂历指,而虎豹在于囊槛,亦可以为得矣。’由 是观之,令人得脱肉而居。”
交用作人名意指交情好、美丽、娇俏之义;
历用作人名意指分明、头脑清晰、聪明之义;
指用作人名意指领导有方、高瞻远瞩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