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“鱼米之乡”。
元·柯丹邱《荆钗记·参相》:“江西是鱼米之地。”
鱼米之地作宾语;用于书面语。
清·翟灏《通俗编·禽鱼》:“按俗以土沃为鱼米之地。”
鱼米之乡
鱼用作人名意指富裕、幸福、前途美好之义;
米用作人名意指财富、可爱、坚强之义;
之用作人名意指善良、坚持、莫逆之交之义;
地用作人名意指脚踏实地、成熟稳重、仁爱之心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