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似怨恨而实相爱的恋人或夫妻
元乔吉《水仙子赠朱翠英》:“五百年欢喜冤家,正好星前月下。”
欢喜冤家偏正式;作主语、宾语;用作对情人或儿女的亲热称呼。
清·褚人获《隋唐演义》第17回:“鹣鹣灯,缠绵债主。鸳鸯灯,欢喜冤家。”
欢用作人名意指愉悦、活泼、兴盛之义;
喜用作人名意指喜不自胜、双喜临门、喜笑颜开之义;
家用作人名意指温暖、友爱、团结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