别人抛弃的东西我拾起来。原指商人廉价收买滞销物品,待涨价卖出以获取厚利,后用来表示不跟别人争,仍然有好处。
西汉司马迁《史记货殖列传》:“李克务尽地力,而白圭乐观时变,故人弃我取,人取我与。”
人弃我取联合式;作宾语、分句;含褒义。
茅盾《某镇》:“想到我们中国人最善于人弃我取,那么大概齿咬是更近于实际罢。”
彼弃我取、隐恶扬善
人取我与
人用作人名意指品德高尚、声名远播、人才之义;
取用作人名意指有理想、进取、成功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