绝、弃:放弃。指放弃世俗倡导的仁义,回复到人的本性。这是老子无为而治的思想。
《老子》第十九章:“绝圣弃智,民利百倍,绝仁弃义,民复孝德。”
绝仁弃义作宾语、定语;指无为而治。
仁用作人名意指仁爱、热心、温文尔雅之义;
义用作人名意指善良、高尚、伟大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