偶语:相对私语;弃市:在闹市执行死刑。指在暴政下,二人相对私语也会遭到杀身之祸
西汉司马迁《史记秦始皇本纪》:“有敢偶语《诗》、《书》者,弃市。”
偶语弃市作宾语、定语;用于书面语。
陶菊隐《北洋军阀统治时期史话》第80章注8:“这一时期,新疆变成了一个偶语弃市、到处监狱的恐怖世界。”
偶用作人名意指吉祥、富有、英俊、有才之义;
语用作人名意指活泼开朗、能言善辩、富有文采之义;
市用作人名意指在社会上受欢迎、吃得开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