乞:乞求;怜:怜悯;爱怜。原指狗摇着尾巴讨主人的欢喜。后形容卑躬屈膝地向别人谄媚讨好;希望得到一点儿好处。
唐韩愈《应科目与时人书》:“若俯首帖耳、摇尾而乞怜者,非我之志也。”
摇尾乞怜偏正式;作谓语、定语;含贬义。
刚直不阿的人是不会为己之利向有权势的人摇尾乞怜的。
摇尾乞食、卑躬屈膝、乞哀告怜
妄自尊大、目空一切、趾高气扬、昂首挺立
摇用作人名意指变通、机灵、聪敏之义;
尾用作人名意指乖巧、完美、成功之义;
怜用作人名意指慈悲为怀、善良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