犹言卑躬屈膝。
明·沈德符《野获编·府县·邑令轻重》:“三年奏最,上台即以两衙门待之,降颜屈体,反祈他日之陶铸;而二甲之为主事者,积资待次,不过两司郡守。”
降颜屈体作谓语、定语、状语;用于处事。
卑躬屈膝
降用作人名意指希望、欢悦、善良之义;
颜用作人名意指温和、和善可亲、美貌之义;
体用作人名意指友爱、善良、温柔体贴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