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露锋芒,与世无争的处世态度
《老子》第四章和第五十六章
与用作人名意指友善、随和、欣赏之义;
光用作人名意指荣耀、青春、阳光有活力之义;
同用作人名意指不同凡响、认可、赞同、团结;
尘用作人名意指细致、勤恳、专注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