改变传统的法制和准则
《逸周书史记》:“好变故易常者亡,昔阳氏之君,自伐而好变,事无故业,官无定位,民运于下,阳氏以亡。”
变故易常作谓语、定语;指改变原有的准则。
变故易常,乃为政之大忌;严刑酷罚,非致治之弘规。《周书·颜之仪传》
变古易常
变用作人名意指灵活、敏捷、顺利之义;
易用作人名意指守信、平易近人之义;
常用作人名意指专一、生生不息、坚持不懈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