谓人人都看见,极其明显。
清·陈确《大学辨一·翠薄山房帖》:“《大学》纷纷言先言后,有目共见。”
有目共见作谓语、定语;形容事物非常明显。
他的思想根据之薄弱是有目共见的。郭沫若《读 任公〈墨子新社会之组织法〉》
有目共睹
有用作人名意指礼貌、才智、富足之义;
目用作人名意指有抱负、有志向、目光长远之义;
共用作人名意指团结、谦恭、友善之义;
见用作人名意指明智、知识广阔、敏锐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