比喻老死多年。
《毂梁传·僖公三十三年》:“泰伯将袭郑,百里子与蹇叔子谏曰:‘千里而袭人,未有不亡者也。’泰伯曰:‘子之冢木已拱矣,何知!’”范宁注:“子之辈皆已老死矣……言其老无知。”
冢木已拱作谓语、定语;用于书面语。
木用作人名意指初心、善解人意之义;
已用作人名意指分秒必争、胸有成竹、展望未来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