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:案卷,文书。指有证据可查。
李英儒《野火春风斗古城》第17章:“我是公务人员,一切手续证件齐全不缺,有案可查,有凭可证。”
有案可查作谓语、定语、宾语;指事情的根据。
余秋雨《最后的课程》:“由此想到天下一切教师,他们专业教育上的最后一课都有案可查。”
有案可稽
有用作人名意指礼貌、才智、富足之义;
可用作人名意指善良、美丽、称心如意;
查用作人名意指认真仔细、独具慧眼、谦虚好学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