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福祸互为因果,互相转化。
《老子》第五十八章:“祸兮福之所倚;福兮祸之所伏。”
~。忧喜聚门兮,吉凶同域。(汉·贾谊《鹏鸟赋》)
福用作人名意指祥瑞、一帆风顺、财富、长寿之义;
兮用作人名意指女子美丽、迷人、温柔贤惠之义;
所用作人名意指适应性强、壮志、美满之义;
伏用作人名意指诚实、敢作敢当、能屈能伸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