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代法律用语。援引律令,类比定罪。
《明律·名例·刑律》:“凡律令该载不尽事理,若断罪而无正条者,引律比附。”
引律比附作宾语、定语;用于书面语。
引用作人名意指友善、表率、正直之义;
律用作人名意指奉公、守法、清明、廉洁之义;
比用作人名意指谨慎、严谨、仔细认真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