谓少数人拗不过多数人。
明·冯惟敏《僧尼共犯》第二折:“自古道三不拗六,他每都是城狐社鼠,俺也革不了他的积弊。”
三不拗六作宾语、定语;用于书面语。
三用作人名意指行成于思、坚定、足智多谋之义;
不用作人名意指不平凡、不一般、特别突出之义;
六用作人名意指祥瑞、收获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