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“公私两济”。
《文献通考·征榷四》:“惟有于耍闹坊场之地,听民酝造,纳税之后,从便酤卖,实为公私两利。”
公私两利作谓语、宾语;指对公家私人都便利。
全国工商业者必须在公私两利政策之下,自觉地严格遵守各级人民政府的法令,爱护国家财产,消灭旧社会假公济私、损 人利己的恶劣作风。《新华月报》1951年第5期
公私两便、公私两济
公用作人名意指为人正直、光明磊落之义;
两用作人名意指祥瑞、幸福、成双成对之义;
利用作人名意指功成名就、尽如人意、吉祥如意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