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生气转为喜欢。
清·李宝嘉《官场现形记》第29回:“徐大军机一看,数目却比别的门生不同,因此方转嗔为喜,解释前嫌。”
转嗔为喜作谓语、定语;指改变情绪。
徐大军机一看,数目却比别的门生不同,因此方转嗔为喜,解释前嫌。(清李宝嘉《官场现形记》第二十九回)
破涕为笑
转用作人名意指灵活、思维敏捷、婉约之义;
为用作人名意指大有可为、敢于承担、中流砥柱、很有能力之义;
喜用作人名意指喜不自胜、双喜临门、喜笑颜开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