表示为人们所听到看到,都已熟知。
明·张岱《奇字问·序》:”近取《左(传)》、《国(语)》、《史记》……诸书在人耳目前者,聊摘其一二奇字解释之。”
在人耳目作谓语;指都已熟知。
豫省一灾,官吏以吞赈款兴大狱,昭昭在人耳目。(章炳麟《满洲总督侵吞赈款书》)
在用作人名意指果断、活力十足、青春永驻之义;
人用作人名意指品德高尚、声名远播、人才之义;
目用作人名意指有抱负、有志向、目光长远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