视人命如草芥而任意摧残。同“草菅人命”。
明王世贞《觚不觚录》:“橐金如山,草芥人命者,拥冠盖扬扬闾里间矣。”
草芥人命作谓语、宾语、定语;用于反动统治者。
草菅人命
草用作人名意指亲切、旺盛、励精图治之义;
人用作人名意指品德高尚、声名远播、人才之义;
命用作人名意指有气度、威严、自强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