竞相比赛艳丽。
清·顾禄《清嘉录·山塘看会》:“每会至坛,箫鼓悠扬,旌旗璀璨,卤簿台阁,斗丽争妍。”
斗丽争妍作谓语、定语;用于花草或女性。
斗美夸丽
斗用作人名意指精神、昂扬、奋勇之义;
丽用作人名意指花容月貌、有教养、秀外慧中。
争用作人名意指坚持到底、有原则、有想法之义;
妍用作人名意指伶俐、聪明、秀美、纯洁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