真正的罪犯。
清·李宝嘉《官场现形记》第十五回:“快快出去查明受害的百姓,赶紧指出真凶实犯,本县立刻就要办人!”
真凶实犯作宾语、定语;用于书面语。
真用作人名意指真诚、善良、赤子之心之义;
实用作人名意指诚信、真诚、灵泛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