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“一念之差”。
宋·曾慥《类说》卷四十七引《遁斋闲览·口中芙蕖花香》:“此人前身为尼,诵《法华经》二十年,一念之误,乃至于此。”
一念之误作主语、宾语、定语;用于处事。
但此一念之误,而遂造出十九年之历史,与百二十回之事实,与茫茫大士、渺渺真人何与?王国维《红楼梦评论》第二章
一念之错、一念之差、一念之私
一用作人名意指心无旁骛、善始善终、认真之义;
念用作人名意指念念不忘之义;
之用作人名意指善良、坚持、莫逆之交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