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以指因仕宦而献身于朝廷之事。
《左传僖公二十三年》:“策名委质,贰乃辟也。”杜预注:“名书于所臣之策。”孔颖达疏:“古之仕者于所臣之人书己名于策,以明系属之也。”
策名委质作宾语、定语;用于做官。
遂乃弹冠筮仕,策名委质。唐杨炯《薛振行状》
策名就列
挂冠而去
策用作人名意指有思想、聪明、口才好之义;
名用作人名意指名声、声誉、功业之义;
委用作人名意指婉约、文静、从容自得之义;
质用作人名意指单纯、善良、明辨是非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