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诗·小雅·伐木》:“伐木丁丁,鸟鸣嘤嘤。出自幽谷,迁于乔木。”后以“鸣于乔木”比喻仕进达于高位。
《诗·小雅·伐木》:“伐木丁丁,鸟鸣嘤嘤。出自幽谷,迁于乔木。”
鸣于乔木作谓语、定语;用于书面语。
南朝·宋·范晔《后汉书·张衡传》:“鸣于乔木,乃金声而玉振之。”
鸣用作人名意指杰出、优秀、闻名、光明、明亮之义;
于用作人名意指超过、思想、道德、引申为有权威的人之义;
乔用作人名意指高大、改变、威严之义;
木用作人名意指初心、善解人意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