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“元恶大憝”
《后汉书·陈蕃传》:“元恶大奸,莫此之甚。”
元恶大奸作主语、宾语、定语;指坏人。
圣人设赎刑,乃施於小过,俾民自新。若元恶大奸,无可赎之理。《明史·杨慎传》
罪魁祸首、元恶大憝、元凶巨恶
元用作人名意指正气秉然、有才能、聪明之义;
大用作人名意指出众、才智、德高望重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