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路上遇见不平的事,就挺身而出干涉,为受欺的一方打抱不平。形容人见义勇为
明·洪楩《杨温拦路虎传》:“今见将军,乃是我恩人,却在此被劫,自当效力相助!路见不平,拔剑相助。”
路见不平,拔剑相助作主语、谓语、分句;指见义勇为。
路见不平,拔剑相助,这是很正常的事
路见不平,拔刀相助
路用作人名意指冰雪聪明、才思敏捷、行成于思之义;
见用作人名意指明智、知识广阔、敏锐之义;
不用作人名意指不平凡、不一般、特别突出之义;
平用作人名意指平安、明智、平和。
拔用作人名意指出众、上进、人杰之义;
剑用作人名意指坚毅、坚强、果敢之义;
相用作人名意指才智、位高权重、天生丽质之义;
助用作人名意指善良、团结、勇敢、前进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