搀着老人,扶着体弱者。亦作“携老扶幼”、“携老挈幼”。
《晋书·刘琨传》:“臣自涉州疆,目睹困乏,流移四散,十不存二,携老扶弱,不绝于路。”
携老扶弱作谓语、状语;指相互帮助。
他们携老扶弱结伴而行
携老扶幼、携老挈幼
老用作人名意受人尊重、德高望重、成熟稳重之义;
扶用作人名意指乐于助人、心地善良、大公无私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