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“见经识经”。
明·兰陵笑笑生《金瓶梅》第11回:“却被院中婆娘见精识精,看破了八九分。”
见精识精作谓语、定语;用于为人处事。
见经识经
见用作人名意指明智、知识广阔、敏锐之义;
精用作人名意指意气风发、聪慧、专心、完美无缺之义;
识用作人名意指学识渊博、有见识、知书达理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