轻打就忍受,重打就逃跑。儒家认为这是孝子受父母责罚时应抱的态度。
三国魏王肃《孔子家语六本》:“小棰则待过,大杖则逃走。”
小受大走联合式;作谓语、定语;用于人。
清·蒲松龄《聊斋志异·马介甫》:“小受大走,直将代孟母投梭。”
小杖则受,大杖则走
小用作人名意指精致、秀气、伶俐。
受用作人名意指包容、隐忍、有担当之义;
大用作人名意指出众、才智、德高望重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