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“以逸待劳”。
《孙子·军争》:“以近待远,以佚待劳,以饱待饥,此治力者也。”
以佚待劳作谓语、定语;用于书面语。
以逸待劳、以逸击劳
以用作人名意指有远见、耐心、志向之义;
佚用作人名意指天生丽质、花容月貌之义;
待用作人名意指可靠、礼貌、热情、希望之义;
劳用作人名意指勤奋、好学、积极向上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