犹言以夜继日。
北齐·颜之推《颜氏家训·勉学》:“元帝在江荆间,复所爱习,召置学生,亲为教授,废寝忘食,以夜继朝。”
以夜继朝作定语、状语;用于书面语。
以夜继昼、以夜继日、以夜续昼
以用作人名意指有远见、耐心、志向之义;
夜用作人名意指勤劳、勤奋、辛勤之义;
继用作人名意指继承、机智、努力之义;
朝用作人名意指有朝气、明亮、阳光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