扶助灭亡的国族,使其传承复兴
同“興滅繼絕”。《南史·宋纪上》:“興亡繼絶,俾昏作明,元勳至德,朕實攸賴。”《周书·萧岿传》:“梁主既失江南諸郡,民少國貧。朝廷興亡繼絶,理宜資贍,豈使齊桓、楚莊獨擅救衛復陳之美。”唐刘知幾《史通·模拟》:“狄滅二國,君死城屠。齊桓行霸,興亡繼絶。
作谓语、定语;用于书面语。
唐·刘知畿《史通·模拟》:“齐桓行霸,兴亡继绝。”
兴用作人名意指兴盛、兴业、丰盛之义;
继用作人名意指继承、机智、努力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