苟:苟且。害怕困难,苟且偷安
《清史稿·食货志》:“大学士倭仁疏陈黑地升科,州县畏难苟安,请申明赏罚。”
畏难苟安作谓语、定语;用于处事。
郭沫若《反正前后》第一篇:“图大事,成大业者不可畏难苟安。”
畏用作人名意指勇敢、无畏、让人敬佩之义;
难用作人名意指挑战困难、发奋图强、柳暗花明之义;
苟用作人名意指认真、廉洁、守法之义;
安用作人名意指文静、吉祥、幸福安逸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