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“地主之谊”。
清·蒲松龄《聊斋志异·三仙》:“未修地主之仪,忽叨盛馔,于理不当。”
地主之仪作宾语;用于接待外地朋友。
地主之谊
地用作人名意指脚踏实地、成熟稳重、仁爱之心之义;
主用作人名意指主见、才能、权力、运筹帷幄之义;
之用作人名意指善良、坚持、莫逆之交之义;
仪用作人名意指态度文静、体貌素雅、风度翩翩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