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男女杂坐,不拘形迹,欢饮无度。
《史记·滑稽列传》:“若乃州闾之会,男女杂坐,行酒稽留,六博投壶,相引为曹,握手无罚,目眙不禁,前有堕珥,后有遗簪,髡(淳于髡)窃乐此,饮可八斗而醉二参。”另见《韩诗外传》卷七,王后所绝缨之事。后合二事为“遗簪绝缨”。
遗簪絶缨作宾语、定语;用于书面语。
两家父母亦共饮酒三五斗,以后遗簪絶缨,欢谑无度,数日方止。徐珂《清稗类钞·婚姻·台湾番人婚嫁》
恪守礼节
簪用作人名意指华贵、美丽、动人之义;
缨用作人名意指有担当、委以重任、积极进取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