亢:高傲;卑:低、自卑。指对人有恰当的分寸,既不低声下气,也不傲慢自大。
清曹雪芹《红楼梦》第56回:“他这远愁近虑,不亢不卑,他们奶奶就不是和咱们好,听他这一番话,也必要自愧的变好了。”
不亢不卑联合式;作谓语、定语;形容为人处事有分寸、得体。
他这远愁近虑,不亢不卑,他们奶奶就不是和咱们好,听他这一番话,也必要自愧的变好了。(清曹雪芹《红楼梦》第五十六回)
不骄不躁、不卑不亢
骄傲自大、趾高气扬、低声下气、高一等、低三下四
不用作人名意指不平凡、不一般、特别突出之义;
亢用作人名意指刚强、正直、有分寸之义;